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第十七回 IT 職場生存法則,程序程序再程序

記得2004 還2005年左右,我還在管理某家委外的 SAP 時,因為 Interface (ERP 統稱所有要對外連接的介面叫 Interface) 的部份要透過 Oracle 建立幾個 View ,並且授予權限給能夠存取的子公司存取,還跟網路的防火牆有關,當時我只糊里糊塗的搞清楚哪些 Object 要建立 View,並給哪些人權限,相對應的 SQL 怎麼下,要給哪幾間子公司,就請客戶來開會了,不知各位知不知道當天客戶來了多少人,首先,對口端的連絡人,應該叫他 PM ,但是這種小小的需求我想應該不需要有 PM 吧,然後有一個 SA 跟著來,還有一個客戶那邊的網管,和一個 DBA ,另外來了兩個日本顧問,還有一個翻譯,總共7個人,說實在的我嚇到了,因為我們這邊,只有我一個人負責這些事情。

其實需求都很清楚,客戶那邊有些也有對應的 Specific 了,所以就開始討論細節和 Schedule ,我心裏一直 OS ,SQL 程式碼有了,該給的權限也有了,網路開哪個 Port 連哪個 IP 也知道,這幾件事,我只要二小時就搞定,因為機器統統都是我管的,你們來那麼多人,還要討論什麼 Schedule ,我直接就說,你們回到公司時我就會弄好。直接連過來就是了。

現在我心裏想一想,當時對方那麼多人,個個領的薪水都可能比我當時還高,他們負責的東西還沒我多,憑什麼領那麼多錢? 所以當時兩小時可完成的事情事實上我覺得應該這樣子拆,資料庫的部份因為授權還要請我委外的客戶端開放然後填單,所以工作天三天,網路也是再加三天,然後我處理的時間要二天,頂多文件申請填單可以平行處理,但怕相關人等不在無法授權還要再加個 Buffer ,所以至少要七個工作天。結果我兩個小時就做掉了,我幹麼那麼精實啊我。

雖然這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但看看以日本人為借鏡的客戶端多麼的重視,來了七個人開會,而我們只找了一隻像我一樣的小貓出來叫囂說我二個小時就可以搞定了,搞不好人家還以為我們不專業,不重視他們的需求哩。

所以事情會的多其實也不是什麼重點,當初我直接就開放給客戶使用是因為沒事(雖然我也有經過授權同意,但沒Paper Work),萬一發生了個什麼資料外洩還是規格不對,如果有填單跑程序,出事了,你也還找的到人揹,說是某人同意某人如何如何。不然就是你自己扛了,說實在的也不是官僚,無論在大小公司,有時多嚴謹點也不是什麼壞事啦。只是這其中的拿捏就看個人了,如果當時我喊七天可完成,結果兩天做掉,人家是感謝你,你直接說二小時就可做掉,那不是反而不給人家面子,我們來這麼多人是幹麼吃的不是嗎?